question-icon 分手时能否将同居时其中一方买的房进行分割?

我和对象同居期间,他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分手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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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分手时能否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房屋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同居关系,指的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结婚,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这种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不同的,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律认可和保护的,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保护相对有限。 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屋的产权归属是依据房屋的购买情况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在同居期间,房子是由一方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从产权归属上看,这套房子就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同居期间单独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分手时另一方通常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屋。因为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被视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直接的权利主张。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对该房屋有出资,比如支付了部分购房款、装修费用等,那么在分割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自己的出资份额。另外,如果双方有关于该房屋的书面约定,例如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表示该房屋是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即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对于房屋分割产生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出资证明、书面约定等,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和分割问题。 总之,分手时能否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房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房屋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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