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现在还没打算离婚,但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下。不知道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情况下,法律允不允许这样做,我该怎么做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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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的,不允许随意分割。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允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对于第一种情形,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偷偷地把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卖掉,或者把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对于第二种情形,比如一方的父母患了重大疾病,急需一大笔钱来治疗,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这笔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一方就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如果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分割只是对当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处理,不影响婚姻关系的存续,之后夫妻双方仍然可以继续共同生活并对新取得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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