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4年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我和前夫4年前就离婚了,当时签了离婚协议。现在我觉得协议里有些内容不太合理,比如财产分配方面。我想问问,都过去4年了,还能不能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
  • #协议变更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离婚4年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4年后你想要变更离婚协议内容,若是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你需要向法院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对方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了重要财产信息,或者以威胁的方式迫使你签订了不公平的协议。如果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你变更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 如果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所以,若出现了上述法定情形,即使离婚4年后,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