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婆有残疾证能离婚吗,该怎么处理?

我老婆有残疾证,现在我和她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又担心因为她有残疾证不能离或者处理起来很麻烦。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该怎么去处理离婚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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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老婆有残疾证,你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离婚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意味着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存在残疾等特殊情况,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请求。 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这种方式下,只要双方就各项事宜达成一致,就可以和平分手。 而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在老婆有残疾证的情况下,离婚时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比如,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基于照顾弱势群体的原则,适当多分给残疾一方一些财产。同时,如果残疾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还可能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也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所规定的,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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