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发电子邮件的方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我想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我不太方便当面和公司沟通,想用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来申请续签。我就想知道这种方式到底可不可以,会不会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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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发电子邮件的方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行的。 首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订立的取消了明确终止期限的劳动合意。其有效期长短无法预知,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和义务永恒不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该合同也能解除。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通过电子邮件表达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愿,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一种方式。不过,为了确保邮件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建议在邮件中明确表达自己的身份、续签的意愿、工作的基本情况等关键信息,并且保留好邮件发送的相关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可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也有自主决定权。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或者对合同条款有不同意见,双方还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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