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可以离婚吗


在我国,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首先说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是,如果因为这一债务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因为一方欠债,导致夫妻经常争吵、感情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关于债务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如果能证明是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一方无需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不影响离婚,关键是要处理好债务性质认定和债务分担的问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者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这些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