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里办的结婚证在市区能办离婚吗?
我当初是在区里办理的结婚证,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能不能在市区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跑错地方浪费时间,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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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对于办理地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方面,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而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也是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市区属于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即便结婚证是在区里办理的,在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是可行的。比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市区,当初在区里领的结婚证,现在就可以在市区办理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是选择诉讼离婚,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市区,那么就可以向市区对应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没有直接关系。 总之,区里办的结婚证,在市区是否能办离婚,要结合离婚方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办理地点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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