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当初是在老家领的结婚证,现在两人都在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回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去办理呀?实在不想折腾回老家,太麻烦了。
展开


离婚并不一定非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要求必须回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当初在A地领的结婚证,但现在双方或一方的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要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更不需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而是要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