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是否需要去发证的地方办理?

我和我爱人之前在老家领的结婚证,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问下办理离婚登记必须要回到当初领结婚证的地方吗,还是在其他地方也可以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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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登记不一定需要去发证的地方办理。 离婚登记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不需要非得回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只要到夫妻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例如夫妻双方原来在A地领取的结婚证,但现在双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就可以在B地办理离婚登记。 再说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和结婚证发证地没有关系。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地,那么原告就可以在C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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