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去结婚地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我们结婚登记是在外地,现在人在本地,不想跑那么远去办离婚。想问下离婚手续必须要去当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还是在本地也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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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并不一定需要去结婚地办理,这主要取决于离婚的方式,离婚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在协议离婚时,不需要回到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只要到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与结婚登记地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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