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要回原籍登记处办理?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我们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忙不方便回老家。想问问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回原籍登记处办理,有没有其他办法能更方便地完成离婚手续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办理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婚姻登记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回原籍登记处办理,这主要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你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你们选择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原籍登记处,只要到夫妻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原本在A地登记结婚,但后来一方的户口迁到了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回A地办理离婚登记,也能去B地办理。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诉讼离婚时,通常不需要回原籍登记处,而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夫妻二人都离开老家在外地工作生活多年,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