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带孩子财产可以多分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准备和老公离婚,孩子我打算自己带。我想知道,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因为我要带着孩子生活,会不会因此能多分一些财产呢?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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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带孩子在财产分割时是否可以多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提到了照顾子女权益,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带孩子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照顾。 如果带孩子的一方因为抚养孩子而付出了较多精力,并且经济上相对困难,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倾向于多分给这一方一些财产。例如,一方为了照顾孩子辞去工作,没有了固定收入来源,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其生活的实际需要,适当多分财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带孩子就一定能多分财产。财产分割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如果双方经济状况相当,带孩子的一方并没有因为抚养孩子而导致生活困难,那么可能不会在财产分割上有明显的倾斜。 此外,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 综上所述,离婚带孩子在财产分割时不一定必然能多分财产,但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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