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后是否可以做刑事司法鉴定?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目前案件已被受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做刑事司法鉴定,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刑事案件受理后,通常是可以做刑事司法鉴定的。 刑事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刑事案件里,很多时候都需要借助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来查明某些事实,比如确定死者的死因、判断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对涉案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等,而刑事司法鉴定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在刑事案件中进行司法鉴定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决定进行司法鉴定。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也有权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例如,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其行为时,可以申请进行精神病鉴定;被害人对涉案物品的损失价值有异议时,也可以申请对物品价值进行鉴定。 不过,司法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司法机关决定进行鉴定后,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员在完成鉴定后,会出具鉴定意见,这个鉴定意见将作为案件的证据之一。而且,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