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送达人要求文件送达的是否不能电子送达?

我在处理一些文件送达的事情,对方作为送达人要求文件送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能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不能电子送达的说法呢?
展开 view-more
  • #文件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行为。电子送达则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向受送达人送达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从这条规定来看,如果是送达人要求文件送达,关键在于受送达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若受送达人同意,那么是可以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但如果受送达人不同意电子送达,就不能采用电子送达,而应通过传统的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来完成文件的送达。因为法律保障受送达人选择合适送达方式的权利,不能在其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行电子送达,以确保送达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