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能否附带民事诉讼?
我遇到了别人侵占我财物的情况,已经确定对方构成侵占罪,我想起诉他,不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不能附带民事诉讼, 来要求对方返还我的财物和赔偿我的损失,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侵占罪能否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侵占罪和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的东西,又或者你发现了埋藏的物品,这些东西本不属于你,但你却不想还给别人,而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侵占罪作出了明确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地说,就是在打刑事官司的时候,顺便把要求赔偿物质损失的官司也一起打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然而,对于侵占罪来说,情况有所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只有被害人主动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才会处理。并且,侵占罪中被害人要求返还财物的诉求,通常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侵占的财物本身就应当返还给被害人,这属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范畴。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直接要求被告人返还财物。
如果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侵占行为遭 受了其他物质损失,比如为了寻找被侵占财物而花费的合理费用等,在符合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相对较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侵占罪一般不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财物返还问题,但因侵占行为导致的其他物质损失,在满足条件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8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