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能否为争荣誉权向单位叫板?

我在单位一直表现出色,为单位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在评选荣誉称号时,单位却没有把荣誉给我,我觉得这侵犯了我的荣誉权。我想问问,我作为职工能不能为了争荣誉权向单位叫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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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誉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职工是可以为了荣誉权向单位提出主张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荣誉权的概念。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它是一种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当职工认为自己的荣誉权受到单位侵害时,是有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可能因为不公正的评选程序、主观偏见等原因,没有将本应属于职工的荣誉给予该职工,这就可能构成对职工荣誉权的侵犯。 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自己的贡献和理由,要求单位重新考虑荣誉的授予。如果沟通协商无果,职工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比如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在主张荣誉权时,职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贡献以及单位存在不公正的行为。例如,工作业绩报告、相关的项目成果、同事的证言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职工为争荣誉权向单位叫板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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