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交公积金员工可以自行交吗?
我们公司法人一直拖着不给交公积金,我觉得公积金对以后买房啥的挺有用的,就想自己交。但不太清楚在法人不交的情况下,员工能不能自己交公积金,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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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法人不交公积金时员工是否可以自行缴纳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这说明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的缴纳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完成的,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法人不缴纳公积金,员工想要自行缴纳存在一定限制。 有些地区的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公积金。比如一些城市出台了针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缴存公积金的政策,这些群体可以以个人身份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过,这里的员工如果指的是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普通职工,一般不能绕过单位自行缴纳。因为公积金的缴纳体系是基于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关系构建的,缴纳过程需要单位进行相关的登记、申报等操作。 若遇到法人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存公积金。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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