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负责了雇主能否因此免责?


在探讨雇员负责后雇主能否免责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雇主责任”,简单来说,雇主责任就是雇主对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这是基于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的工作有指挥、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就表明,在一般情况下,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雇主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这里强调的是“执行工作任务”,也就是说,只有在雇员的行为是为了完成雇主交代的工作时,雇主才可能承担责任。 再看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进一步说明了,无论是单位与员工的关系,还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雇主都要对雇员的侵权行为负责。 那么,当雇员承担了责任后,雇主是否能免责呢?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雇员承担的责任是基于他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且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雇主在承担了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后,是可以向雇员进行追偿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就完全免责了,因为在对外关系上,雇主首先要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雇员是在执行雇主安排的运输任务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受伤,雇主需要先对伤者进行赔偿。之后,如果能证明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款。 然而,如果雇员承担的责任并非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或者与工作任务没有直接关联,那么雇主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不存在免责的问题。比如,雇员在下班后的私人时间里与人发生冲突并造成他人损害,这就与雇主无关。 此外,如果雇主能够证明自己在选任、监督雇员方面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损害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雇主也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雇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总之,雇员负责了并不一定能让雇主免责,具体情况要根据损害发生的原因、雇员的行为性质以及雇主是否尽到合理义务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