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押押金吗?
我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要押一个月工资当押金,等我离职时再退还。我不太放心,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押员工的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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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职场中,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用人单位要求缴纳押金的情况,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押押金呢?下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就从法律层面上禁止了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通俗来讲,这条法律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通过收取押金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的限制或者剥削。押金的存在可能会让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所顾虑,不敢轻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能在劳动者离职时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例如,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扣除一部分押金。而劳动者为了要回押金,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权。所以,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就是为了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押劳动者押金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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