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好多年了,有共同的财产。听说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那要是分开的话,我还能不能分割这些共同财产啊?心里挺没底的,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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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虽然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不再被认可,但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还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即便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会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积累的财产,原则上应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但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通常会考虑平均分割。 同时,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所以,即使是事实婚姻关系结束,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共同财产,就可以依法主张分割自己应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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