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家人可以做辩护人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人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但这其中有一些条件和规定需要了解。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辩护人的概念。辩护人就是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庭上帮犯罪嫌疑人说话,保障他合法权益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家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是符合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条件的。 不过,虽然家人可以作为辩护人,但也存在一些限制情况。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家人本身正在服刑、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是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和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任辩护人,但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则在这种特殊身份下可以担任。 此外,与律师辩护人相比,家人作为辩护人在权利上也存在差异。比如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辩护人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人辩护人在此阶段不能会见。到了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家人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且,律师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而家人辩护人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许可才可以进行这些操作。 所以,家人可以作为刑事拘留人员的辩护人,但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清楚与律师辩护人在权利上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