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合理农民还有权拒绝征地吗?


一般来说,征地补偿合理时农民通常无权拒绝征地。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进行整体规划而实施的政策。这是一种国家行为,由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有一个较为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都要张贴在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方便老百姓查看。要是没有这两公告,那么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时,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并进行公告,听取各方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 在合法征地的情况下,即便农民不同意,但只要政府履行了法定征收程序,就可以进行征收。不过农民若是对征地补偿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相关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