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时效过了还能进行行政诉讼吗?


行政复议时效过了之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即使行政复议时效过了,当事人仍然可以在法定的行政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某行政机关对张三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张三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是张三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只要还在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时效内,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是法律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行政复议时效过了,当事人可能就无法再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了。所以,具体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得看所涉及的行政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