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感情不和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一直不太好,经常吵架,日子过得很煎熬。我想结束这段婚姻,想问下就因为感情不和的话,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吗?具体有什么要求和流程呢?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 #感情不和
  • #离婚条件
  • #民法典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感情不和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仅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因此,在起诉时,需要提供如分居协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感情不和且达到破裂程度的证据。另外,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入审判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