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报工亡?


在讨论只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报工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全面了解申报工亡的相关规定和流程。首先,工亡即因工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职业病致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关于申报工亡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也就是说,要申报工亡,前提是职工的死亡符合上述法定情形。 而申报工亡所需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合同属于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材料,但仅有劳动合同是不够的。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必须要填写的,它能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也是关键材料,它能确定职工死亡的事实和原因。如果涉及事故,可能还需要相关的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死亡与工作的关联性。 所以,只有劳动合同通常是不可以完成工亡申报的。但劳动合同是很重要的基础材料,它能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申报工亡的前提之一。在有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还需要按照规定准备齐全其他相关材料,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或者对申报流程不熟悉,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