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可以填写公婆吗?
我在填写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不太确定能不能填公婆。我平时和老公一起赡养公婆,在经济和生活上都付出了很多,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这种情况能把公婆填进赡养老人的扣除项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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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是不可以填写公婆的。 这里需要先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扣除相关费用的一项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仅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也就是公婆或者岳父母。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讲,在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里,纳税人只能填写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满足子女均已去世且年满60岁)。配偶的父母并不在可以扣除的范围内。如果在填写时错误填写了公婆,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机关要求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等情况。因此,在填写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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