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接受了一些金融服务,像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等。我不太清楚这些金融服务产生的费用,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能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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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金融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是为了避免对同一笔增值额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金融服务都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贷款服务,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是因为贷款服务的主要成本是资金的利息,而利息在我国目前的增值税体系中是不征收增值税的,所以与之相关的费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纳税人接受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支付的手续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另外,对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存在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综上所述,金融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需要根据具体的服务类型来判断。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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