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忘物是否可以以罪立案?
我在商场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现金和证件。失主找到我让我归还,我一开始没同意,后来想还的时候找不到失主联系方式了。现在听说失主报警了,我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拾得遗忘物的情况,警方会以罪立案吗?
展开


在探讨拾得遗忘物是否可以以罪立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遗忘物的概念。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置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一般情况下,拾得遗忘物属于民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意味着,当你拾得遗忘物后,有义务将其归还给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如果拾得人主动归还遗忘物,那么这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行为,不会涉及犯罪。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拾得遗忘物可能会构成犯罪,即涉嫌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各地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通常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拾得人拾得遗忘物后,在失主要求归还或者经有关部门责令交出时,拾得人明确表示拒绝归还,且遗忘物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侵占罪,警方可以据此立案。 回到问题本身,单纯的拾得遗忘物行为不会直接以罪立案。只有当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即非法占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时,才会涉及刑事犯罪并立案处理。所以,当拾得遗忘物后,及时归还才是正确的做法,既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也符合道德规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