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是否可以达成调解?


强制猥亵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关于它是否可以达成调解,需要从不同层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制猥亵的定义。强制猥亵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刑事诉讼程序角度来看,刑事部分通常是不可以调解的。因为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国家作为公权力的代表,会通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对于强制猥亵犯罪,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不能通过与被害人调解来免除刑事处罚。 然而,在民事赔偿方面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强制猥亵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被害人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的数额、方式等进行协商调解。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法院会将此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例如,在某些强制猥亵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悟,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被害人也愿意接受赔偿并出具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但并不会因为达成民事调解而免除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强制猥亵的刑事部分不能调解,但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而且,即使达成了民事调解,也只是在量刑时起到一定的作用,不能替代刑事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在保护被害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之间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