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不接收个人委托吗?
我想做个司法鉴定,但是听说司法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只能通过法院、公安等部门委托才行。我不太明白,是真的有这个规定吗?我自己委托的话,鉴定机构就不会受理吗?我就想知道个人能不能直接委托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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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否接收个人委托,需要分情况来看。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司法鉴定好像必须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才行,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禁止司法鉴定机构接受个人委托。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这里强调的是办案机关委托的情况,但并没有排除个人委托。 在实践中,有不少司法鉴定机构是接收个人委托的。比如在一些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为了明确自身的权益,在起诉前想先自行了解某些专门性问题,就会选择个人委托司法鉴定。像常见的亲子鉴定、伤残鉴定等,个人都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在证据效力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于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有可能要求重新鉴定。而通过办案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其公信力和证据效力相对会更有保障。 如果个人委托司法鉴定,一定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可以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鉴定机构的名录和资质信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委托过程中,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鉴定材料,积极配合鉴定工作的开展。 总之,司法鉴定可以接受个人委托,但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在证据效力等方面可能与办案机关委托的有所不同,需要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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