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我遇到一个涉及司法鉴定的案子,现在有一份司法鉴定结果。我不太确定这个鉴定结果能不能直接当作证据用,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它可以作为证据,什么情况下又不行,所以想问问司法鉴定是不是都能作为证据使用。
展开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然而,并非所有的司法鉴定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司法鉴定意见而言,它属于证据的一种,但同样需要经过法定的质证等程序来查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在真实性方面,如果司法鉴定存在数据造假、故意歪曲结果等情况,那么该鉴定显然不能作为证据。比如,鉴定机构为了谋取私利,故意给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鉴定结论。 合法性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若鉴定机构没有经过合法的登记、备案,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从事该鉴定事项的专业资格,那么其作出的鉴定意见就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例如,一个不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是不能被法庭采纳的。 关联性方面,司法鉴定结果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果一份鉴定虽然程序合法、结果真实,但与案件争议的焦点毫无关联,那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提交一份与合同内容无关的物品质量鉴定报告,就不具有关联性。 所以,司法鉴定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并且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后,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