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职工是否还能拿劳务报酬?

我是一名全职员工,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最近有个别的公司找我做一些兼职工作,会给劳务报酬。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和我现在的全职工作有冲突。我想知道全职工到底可不可以拿劳务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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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职劳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全职工是有可能获得劳务报酬的,但这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全职工作”和“劳务报酬”的概念。全职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并获得工资等劳动报酬。而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提供劳务的个人与接受劳务的单位之间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完全禁止全职工获得劳务报酬。但是,该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全职工在从事兼职劳务工作时,对其全职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给全职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兼职单位和全职工本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全职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能会有竞业限制条款或禁止兼职的条款。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禁止员工在外兼职获取劳务报酬,那么员工就不能违反合同约定去从事兼职工作,否则可能构成违约,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 所以,全职工在考虑获取劳务报酬时,要先查看自己与全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看是否有相关禁止性规定。如果没有禁止,在从事兼职劳务工作时,也应当注意不能影响全职工作的正常开展,避免给全职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法律纠纷,还可能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总之,全职工拿劳务报酬并非绝对不可以,但要在遵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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