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我家人被检察院逮捕了,我们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检察院已经逮捕之后,到底还有没有机会办理取保候审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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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即使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逮捕,依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检察院逮捕,也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大,例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司法机关可能会拒绝取保候审申请。此外,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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