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丧葬费和社保丧葬费可以兼得吗?
我家里有人因工死亡了,单位那边说会给工亡丧葬费,而他之前一直有缴纳社保,也有社保丧葬费。我就想知道,这工亡丧葬费和社保丧葬费能不能都拿到手呢?有点拿不准,所以来问问。
展开


工亡丧葬费和社保丧葬费能否兼得这个问题,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亡丧葬费和社保丧葬费的概念。工亡丧葬费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费用。而社保丧葬费通常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是因工死亡,那么家属应领取的是工亡丧葬费,也就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社保丧葬费主要是针对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对于同一死亡事件,不会重复支付两份丧葬费。因为无论是工亡丧葬费还是社保丧葬费,其目的都是为了对死者家属在丧葬方面的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偿,避免死者家属因丧葬费用而承受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工亡丧葬费和社保丧葬费通常是不能兼得的。当职工因工死亡时,家属应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领取工亡丧葬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