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能办理离婚吗?


在探讨异地能否办理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在异地办理的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讲,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举个例子,假如夫妻双方的户口都在A市,即便他们长期在B市工作生活,想要协议离婚的话,也需要回到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如果一方持有当地居住证,就可以在该地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在试点地区C市,一方有C市的居住证,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在C市办理协议离婚。 接着说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两人都离开户口所在地D市,在E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其中一方就可以在E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诉讼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需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在部分试点地区有“跨省通办”的政策;而诉讼离婚在满足相应管辖规定时,能够在异地的法院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