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领条给了公安局,钱还能领到吗?
我之前和公安局有笔款项的往来,已经手写了领条给他们,但到现在钱还没到账。我有点担心,写了领条之后,这钱还能不能顺利领到啊?会不会写了领条就没我的份儿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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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来理解一下“领条”这个概念。领条是一种领取钱物的凭证,当你手写领条给公安局,意味着你确认有领取相关款项的意向和事实。 从法律层面来看,出具领条并不等同于已经实际收到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领条可看作是一种简易的书面约定,它证明了你和公安局之间存在关于款项领取的约定。 然而,是否实际收到钱才是关键。如果仅仅是写了领条但未收到钱,那么在法律上你依然有权利要求公安局支付这笔款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公安局有按照约定支付款项的义务。 所以,你写了领条不影响你领取款项的权利。你可以与公安局进行沟通,了解款项未发放的原因,若对方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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