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前女友转的钱分手了还能要回来吗
和前女友分手了,恋爱期间给她转过一些钱。现在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这些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有些转账是在特殊日子转的有特殊含义,有些就是平常的转账,也没说清楚用途,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到底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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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前女友转的钱分手了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转账被认定为赠与,一般情况下,财产权利转移后是不能要回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比如在恋爱期间,为了表达感情,在特殊日子(如情人节、生日等)给前女友转具有特殊意义金额(如520、1314 )的钱,或者平常小额且无特殊意图的转账,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这种情况下分手后很难要回。 其次,如果转账属于借款性质,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比如聊天记录里明确提到是借款、有借条等。只要能证明这笔钱是借出去的,那么即便分手了,也有权要求对方归还。 再者,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大额的彩礼性质转账,最终两人没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受赠人存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不过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总之,给前女友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关键在于转账的性质、金额大小以及有无相关证据等因素。要综合具体情况,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相关概念: 赠与:简单说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 撤销赠与:就是赠与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取消之前的赠与行为,把送出去的财产要回来。 借款:就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约定以后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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