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我没和对象结婚,在相处期间给了对方不少钱,现在两人分手了,我想把这些钱要回来,但又不确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不知道在这种没结婚的情况下,给对方的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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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 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送出去之后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在给钱的时候,明确表示是赠与,比如在特殊节日发具有特殊意义金额(像520元、1314元)的红包,或者明确说这钱是不用还的,那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不能要回来了。 借款,这是指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双方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有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能证明这是借款,那么给钱的一方是有权要求对方还钱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例如给对方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如果是彩礼等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没结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总之,没结婚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关键要看这笔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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