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当月的工资是否可以拿到?


自离当月的工资,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可以拿到的。下面从法律依据、工资支付规定、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而自离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克扣工资的法定理由。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自离,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剥夺劳动者获得当月工资的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自离实际上也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解除方式,所以按照此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自离时就结算并支付其当月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自离确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全部克扣工资,并且扣除的比例是有限制的。 劳动者自离当月工资是可以拿到的。如果用人单位以自离为由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