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取保候审能让对方出谅解书吗?
我因为盗窃被取保候审了,现在想争取从轻处理。听说有对方的谅解书会有帮助,我不太清楚在取保候审这个阶段,能不能让对方给我出谅解书,这么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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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窃案件中,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让对方出具谅解书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能在外面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而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愿意出具谅解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个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在盗窃案件取保候审期间,让对方出具谅解书是完全可行且合法的。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积极与被害人沟通,真诚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对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以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一旦获得谅解书,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无论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是否起诉,还是法院在审判阶段量刑,都会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对犯罪嫌疑人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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