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要求继承爷爷房产去法院起诉是否可行?
爷爷去世了,没留遗嘱,我作为孙子想继承爷爷的房产,可家里其他人不同意。我想去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法院会不会支持我,所以来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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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法定继承是有明确规定的。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见,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孙子是有可能继承爷爷的房产的。比如代位继承,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因为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爷爷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如果孙子要求继承爷爷的房产而去法院起诉,需要看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仅以法定继承为由起诉,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如果有代位继承的事实或者有效的遗嘱,法院是有可能支持孙子的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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