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合同诈骗被判后可以申请减刑吗?


在贵州因合同诈骗被判刑后,是有可能申请减刑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激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合同诈骗犯罪而言,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比如,在监狱中积极参加劳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受思想教育等,这些都可以视为有悔改表现。如果有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检举犯罪等立功行为,那么申请减刑的可能性就更大。 不过,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根据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此外,申请减刑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所以,在贵州因合同诈骗被判刑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