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立案后能否私了?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撞了别人车,当时害怕就逃逸了,后来被交警立案处理。现在对方联系我,说只要我赔偿他损失,就不再追究。我想问问,这种肇事逃逸已经立案的情况,还能和对方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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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立案后能否私了,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私了”的含义。一般来说,私了指的是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赔偿等问题。在民事赔偿方面,肇事逃逸立案后是可以私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肇事方和受害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赔偿,这是双方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 然而,在刑事和行政处罚方面,是不能私了的。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和行政处罚是国家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不会因为当事人之间的私了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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