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非法经营罪,名下没拿到房产本的房子能被没收吗?
我朋友因非法经营被定罪了,他名下有套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现在就担心这房子会不会被没收,毕竟没证不知道法律上咋认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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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名下没拿到房产本的房子有可能被没收,这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首先,需要明确非法经营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当非法经营行为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时,就可能面临没收财产的处罚。 其次,关于没收财产的具体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于没拿到房产本的房子,如果该房子确实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且达到了没收财产的条件,那么从法律理论上来说,是有可能被没收的。 最后,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房产的没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该房产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是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场所等。如果房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且是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唯一的居住场所,一般会谨慎处理,可能不会轻易没收。但如果房产与非法经营行为存在密切关联,或者犯罪分子有其他可供居住的房产等情况,那么被没收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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