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了首付后是否可以退房?


在买房付了首付之后,是否可以退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返还首付及相应利息。还有如果开发商存在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购房者也有权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比如因为个人经济状况突然恶化无法继续承担后续房款等。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退房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购房者可能需要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违约金过高,购房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另外,如果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比如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重大调整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总之,买房付了首付后能否退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并且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