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涉及违章能否进行遗嘱公证?


在探讨民法典中涉及违章的房产能否作遗嘱公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它能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合法有效的表达和执行。而涉及违章的房产,指的是那些违反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而建设的房屋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房产作为重要的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合法建设的房产部分,产权人拥有完整的物权,可以自由处分,包括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分。然而,违章建筑由于其建设违反了法律规定,产权人并不拥有合法的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于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从遗嘱公证的角度来看,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会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涉及违章的房产,由于违章部分的产权存在瑕疵,公证机构一般不会对这部分违章建筑进行遗嘱公证。因为公证机构要保证所公证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而违章建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存在。但是,对于房产中合法建设的部分,是可以进行遗嘱公证的。产权人可以明确在遗嘱中表明对合法部分房产的处分意愿,公证机构会对这部分合法财产的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综上所述,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涉及违章的房产不能对违章部分进行遗嘱公证,但合法部分的房产可以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进行处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先对违章建筑进行妥善处理,使其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明确区分合法与违章部分,再进行遗嘱公证,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