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患者是否可以被辞退?
我自己被查出尿毒症,很担心会因此被单位辞退。想了解从法律层面,单位到底能不能因为我得了这个病就把我辞退啊?我就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辞退,什么情况不能,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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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能不能被辞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尿毒症患者。医疗期就是法律给患病职工用来安心治病修养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让患病职工在治病期间不用担心失去工作。 要是超过了病假医疗期,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岗位工作,经过调岗后也不能适应新工作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在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保障劳动者一定的权益。 确定医疗期时长,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等情况。不同工作年限对应不同医疗期长度。 总之,法律既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用工权益,也充分考虑到患病劳动者特殊情况,给予相应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尿毒症患者,要依据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来处理。 相关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无过错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错,但是由于一些特定的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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