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房屋能否重新申请?

我之前继承了一套房屋,但现在因为家庭人口增多等原因,觉得这套房子不够住了。我想问问,我已经继承了房屋,还能不能重新申请新的房屋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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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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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继承房屋后能否重新申请,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继承房屋的概念,继承房屋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行为。 在农村,如果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继承的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继承人本身已经拥有了一处宅基地权益(继承房屋同时也获得了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分户条件,分户之后没有宅基地的,那么可以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例如,子女成年后与父母分户,没有独立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重新申请的。 在城市,房屋继承通常是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城市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和农村宅基地性质不同。城市居民继承房屋后,如果想要再申请新的房屋,这主要涉及到当地的住房政策和购房资格等问题。比如一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会根据家庭名下房屋套数、户籍、社保缴纳等情况来确定购房资格。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和资格要求,那么是可以重新申请购买新的房屋的。 所以,继承房屋后能否重新申请,要根据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当地政策以及继承人自身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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