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有产权房不住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共有产权房,现在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别的城市,这套房子住不了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可以直接转卖,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希望了解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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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共有产权房不住了的情况,有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白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如果是想要转让共有产权房,根据《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限要求。通常情况下,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若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转让后,原购房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此外,也可以选择将共有产权房用于自住之外的合法用途,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违反当初购买共有产权房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如果违反协议,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被要求收回房屋等。总之,在处理共有产权房不住的情况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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