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没了胳膊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出了意外,胳膊没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要求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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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因工伤失去胳膊时,赔偿问题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首先,赔偿流程上,第一步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失去胳膊这种情况,一般会被鉴定为比较高的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及标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具体要根据最终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4.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5.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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